十二律
词语 | 十二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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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shí èr lǜ |
字数 | 3字词语 |
意思 | 解释一: 古乐的十二调。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亡射;阴律六: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共为十二律。《周礼·春官·典同》:“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吕氏春秋·古乐》:“次制十二筒,以之 阮隃 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鐘之宫,适合。”《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六年》:“昔 黄帝 吹九寸之管,得黄钟正声,半之为清声,倍之为缓声,三分损益之以生十二律。”胡三省 注:“三分其一而损益之,上生下生而十二律备矣。”参阅《汉书·律历志上》。解释二: (一)、古乐的十二调。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亡射;阴律六: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共为十二律。 《周礼·春官·典同》:“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吕氏春秋·古乐》:“次制十二筒,以之 阮隃 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鐘之宫,适合。”《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六年》:“昔 黄帝 吹九寸之管,得黄钟正声,半之为清声,倍之为缓声,三分损益之以生十二律。” 胡三省 注:“三分其一而损益之,上生下生而十二律备矣。”参阅《汉书·律历志上》。 解释三: 古乐的十二调。古代汉族乐律学名词,是古代的定音方法。即用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同的半音的一种律制。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中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 【十】字解释: 十shí ㄕˊ ◎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 表示多、久:~室九空。 ◎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中译英:ten 【二】字解释: 二 【律】字解释: ● 律 lǜ◎ 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 约束:律己。 ◎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 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 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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