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凡
词语 | 发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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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fā fán |
字数 | 2字词语 |
意思 | 解释一: (一)、即“凡例”(二)、常用作书名,指对某一学科的一般介绍,相当于“概论”。 解释二: (一)、揭示全书的要旨或体例。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 周公 之垂法,史书之旧章。” 明 宋濂 《吕氏采史目录序》:“於是礼部尚书 崔亮 主事, 黄肃 与 濂 等发凡举例。” 清 叶廷琯 《吹网录·思辨录辑要有旧本》:“目録前有发凡,每类目前復有小序。” (二)、用作书名,指对某一学科的一般介绍,相当于“概论”。如 陈望道 《修辞学发凡》。 (三)、犹言领悟要旨。 清 朱彝尊 《戏效香奁体二十六韵》:“点笔能成阵,听诗便发凡。” 解释三: 发凡,指揭示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语出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 【发】字解释: ● 发(發)fā ㄈㄚˉ 【凡】字解释: 凡fán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指人世间(宗教或迷信的说法):凡尘。凡心。 所有的: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凡是。 总共:全书凡二十八卷。 大概,要略:大凡。凡例。发凡(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4”。 凡是大凡 笔画数:3; 部首:几; 笔顺编号: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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