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琴
词语 | 鸣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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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míng qín |
字数 | 2字词语 |
意思 | 解释一: (一)、弹琴。(二)、《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后因用“鸣琴”称颂地方官简政清刑,无为而治。 解释二: (一)、琴。 《韩非子·说林下》:“ 文子 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珮,此人遗我玉环。’” 晋 陆机 《拟东城一何高》诗:“闲夜抚鸣琴,惠音清且悲。” 唐 柳宗元 《李西川荐琴石》诗:“远师 騶忌 鼓鸣琴,去和《南风》愜 舜 心。” (二)、弹琴。 唐 高适 《登子贱琴堂赋诗》之一:“ 宓子 昔为政,鸣琴登此臺。” 唐 黄滔 《湘中赠张逸人》诗:“鸣琴坐见燕鸿没,曳履吟忘野逕赊。” 宋 周密 《齐东野语·作邑启事》:“鸣琴堂上,将貽不治事之讥;投巫水中,必得擅杀人之罪。” (三)、《吕氏春秋·察贤》:“ 宓子贱 治 单父 ,弹鸣琴,身不下堂而 单父 治。”后因用“鸣琴”称颂地方官简政清刑,无为而治。 唐 郎士元 《送长沙韦明府》诗:“遥知讼堂里,佳政在鸣琴。” 明 王錂 《寻亲记·修筑》:“下官 封丘县 宰是也。才非雉锦,政忝鸣琴。” 清 陈梦雷 《赠臬宪于公》诗:“製锦功偏著,鸣琴政自循。” 解释三: “鸣琴而治”,鸣琴,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出处 《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 用法 作谓语、定语;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鸣】字解释: 鸣(鳴) míng 鸟兽或昆虫叫:鸣啭。鸣唱。鸣叫。鸣禽。鸟鸣。 发出声音,使发出声音:鸣响。鸣奏。孤掌难鸣。 声明,发表意见、情感:鸣谢。鸣冤。百家争鸣。 闻名,著称:“以文鸣江东”。 笔画数:8; 部首:鸟; 笔顺编号:25135451 【琴】字解释: 琴qín 古代弦乐器,最初是五根弦,后加至七根弦(亦称“七弦琴”;通称“古琴”):琴瑟。琴曲。琴师。琴意。抚琴。琴棋书画。 某些乐器的统称:钢琴。月琴。胡琴。口琴。竖琴。小提琴。琴书(曲艺的一种)。弹(tán )琴。 笔画数:12; 部首:王; 笔顺编号:112111213445 |
上一个:三心
下一个: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