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
词语 | 一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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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yī qiè fǎ |
字数 | 3字词语 |
意思 | 解释一: 佛教称万有为一切法。亦称一切诸法。解释二: (一)、佛教称万有为一切法。亦称一切诸法。 《大智度论》卷二:“復次一切法,略説有三种:一者有为法,二者无为法,三者不可説法。此已摄一切法。”《大智度论》卷二七:“何等是一切法?所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十二入名一切法。” 唐 法藏 《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一】字解释: 一yī ㄧˉ ◎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 纯;专:专~。~心~意。 ◎ 全;满:~生。~地水。 ◎ 相同:~样。颜色不~。 ◎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 乃;竞:~至于此。 ◎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 或者:~胜~负。 ◎ 初次:~见如故。 ◎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7”。 中译英: a ,an ,one 【切】字解释: 切qiē 用刀从上往下用力:切菜。切除。切磋(本义是把骨角玉石加工制成器物,引申为在业务、思想各方面互相吸取长处,纠正缺点,如“切切琢磨”)。 切 qiè 密合,贴近:切当(dàng )。切肤(切身)。切己。亲切。 紧急:急切。迫切。 实在:切忌。恳切。 旧时汉语标音的一种方法,用两个字,取上一字的声母与下一字的韵母拼成一个音。亦称“反切”。 笔画数:4; 部首:刀; 笔顺编号:1553 【法】字解释: 法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仿效:效法。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姓。 笔画数:8; 部首:氵; 笔顺编号:44112154 |
上一个:宫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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