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议
词语 | 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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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zá yì |
字数 | 2字词语 |
意思 | 解释一: 集议;共同评议。解释二: (一)、集议;共同评议。 《汉书·晁错传》:“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杂议。”《新唐书·礼乐志四》:“其后羣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祕书少监 颜师古 、諫议大夫 朱子奢 等集当时名儒博士杂议,不能决。” 清 章学诚 《文史通义·书<吴郡志>后》:“於是会校官 汪泰亨 ,与文学士杂议,用 褚少孙 例,增所闕遗,订具誒伪。” 张晋藩 等《中国法制史》第二编第六章第三节:“对于重大疑案,皇帝令翰林学士、负责知制诰的中书舍人、同平章事、参知政事、御史、谏官等大臣共同评议,称为‘杂议’,然后决断。” 【杂】字解释: 杂(雜) zá 多种多样的,不单纯的:杂乱。杂沓。杂感。杂志。杂货。杂居。杂务。杂品。错综复杂。私心杂念。 混合:夹杂。混杂。杂交。 纯 笔画数:6; 部首:木; 笔顺编号:351234 【议】字解释: 议(議)yì ㄧˋ◎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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